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以案为鉴、明纪促改”专题警示教育(以下简称“专题警示教育”),在公司各党支部(总支)全面传达学习专题警示教育方案的同时,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于11月27日在公司202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11次集体学习会,再次深入学习专题警示教育方案,专题剖析陈焱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带来的深刻教训,并学习范阳书记在国贸集团专题警示教育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会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程峰主持,公司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程峰书记首先坚决拥护省纪委监委对陈焱华违纪违法案件的相关处分决定,指出陈焱华曾作为兄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其违纪违法的行为发人深省,令人触动。他要求,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题警示教育,要认真对照陈焱华案件全方位地深刻查摆,要时刻做到自警、自醒,尤其是在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都要进行细致深刻的自查自纠。
公司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剖析了陈焱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带来的深刻教训。班子成员均表示,要时刻以案为鉴,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严守纪律和法律的底线,规范好自己的言行和分管领域的工作,努力营造分管领域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
此外,中心组成员还学习了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省国资系统开展“三查三问”实施方案》和国贸集团党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国资委系统开展“三查三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